下一代互联网出现与文化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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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互联网正处在剧变的前夜。 从1995年起跟踪网络发展变化的美国互联网监测公司“网器”(Net Craft)在本月初宣布:全球网站已经突破一亿家,其中的一半频繁更新网上信息。“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IPV6为标志的下一代互联网有望在两到四年间成为主流。互联网迎来了成长道路上的新里程碑。 所谓下一代互联网与现在相比,至少有四大优势:一是拥有海量IP地址资源,在可预见的未来,能为全球每一台网络设备提供不重复的IP地址;二是传输速度比现有网速至少快100倍,每秒钟可以传送相当于十几张普通光盘储存的信息量;三是操作简便,属于典型的“即插即用”,网络新手照样能享受到多彩数字生活;四是安全性得以提升,可以有效防止黑客和病毒攻击。有些专家甚至夸张地把下一代互联网的意义与火对人类文明的贡献相提并论,断言普通人的生活将因这项新技术发生质变。 下一代互联网给文化产品生成、传播和消费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未来几年间,可以预见的变化有: 下一代互联网给文化产品生成、传播和消费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未来几年间,可以预见的变化有: n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与融合将加速实现。带宽与网速不再是难以突破的瓶颈,先前受制于此的许多播媒体和渠道将统统打通,基于网络的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游戏、音乐、电影将大量涌现。 n 充足的地址资源使接入网络的终端种类和数量更多,移动和无线通信应用无处不在, n 城市的青少年人群中,首选网络实现文化消费的,可能超过电视、广播、图书、报刊、唱片、影碟等传统媒体。 n 对于这个群体,一首流行歌曲首先是在线视听,然后是MP3下载,然后再购买唱片。音像制作公司和唱片商不得不充分考虑这个趋势,调整盈利模式。 n 影视作品在面市时,会剪辑出网络版与影院、电视台、DVD同步发行。 n 出版社与原创文学网站会加紧合作。一部书稿可能首先被部分地放置在网上连载,出版社将根据在线阅读的点击次数和跟贴评论,判断书籍销路,确定是否印刷成册。 n 专供手机屏幕阅读的报纸、杂志、视频剪辑也会在一定范围内流行起来。 n 架设网站更加容易,小网站的数量激增,网络内容会变得更加庞杂,不良信息的数量还会增加。 n 如果公共数字图书馆由于版权问题悬而不决,未能成为主流,则有可能被形形色色的小网站所淹没。 n 在web2.0概念下,类似博客的东西将使网络成为键盘写手的卡拉OK。充满激情的网民在技术条件达到的情况下,创办属于自己的网络电台、电视台。 n “网虫”的人数会越来越多,“网瘾”越来越大,他们学习、工作、娱乐和人际交流不再有时空上的明显区分,情感需求、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都会沾染明显的网络特征。 n 网络运营商左右内容服务商的局面将发生改变,上网付费将逐渐下调,内容收费渐成主流。 n 技术的进步一手给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利器,一手又为侵权盗版大开方便之门。 n 网络迅速向农村地区普及,率先在农村地区有所作为的,可能又是“网吧”。 n 传统电信业即将消失。如果不是世界电信业冗余设备和人员的退出成本,这点现在基本就可以实现了。 下一代互联网对产业界蕴含着无穷的机会,也给政府管理(管治或规制)带来了数不清的问题。 二网络文化的管理,简单说来,一直面临两个任务:内容管制和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文化的管理从一开始就时刻面临着困难和挑战。 首先,意识形态管制面临严峻的挑战。网络文化在信息采集、发布、传播等方面沿用了传统媒体的许多运作方式,但在生产者主体、生产传播方式等方面则有明显的不同。传统媒体是以组织的形式,在固定时间、地点生成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传播,可以对内容实现有效的管制。网络则多以个体形式参与传播的,网络传播即时、无限、无界,有多少IP就有多少个信息源,极大地突破了管制边界;传统媒体基本上是单向传播,即读者和受众被动接受,而网络则是双向、互动传播的。单向被动传播时,信息的一般走势是递减的;而双向互动传播,信息走势则是递增的,内容把关十分困难。 其次,侵权盗版更加难以遏制。BT技术、P2P软件的出现使得低成本传输大容量的影音、软件、游戏文件成为可能,一手给文化传播提供利器,一手又为网络不法侵害大开方便之门。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实例中,大量侵权行为人是普通网民,一个上传或下载的链接,使侵权活动的发生飘忽不定。著作权人认为,这些在网络上以分享、试看为名义传播的影视、软件、游戏,已经严重侵犯了内容制造商、软件发展商和游戏供应商的版权,但是在网络中似乎存在许多争议,各国法律的态度不一,致使难以治理。 再次,管理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管理任务的要求。在网络文化管理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应该是最为突出的,但在目前新闻出版、广电、文化、电信、工商、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体制当中存在不少纰漏和缝隙,争抢和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远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实际管理活动中,在下一代互联网出现、网站构建极为容易的今天,对网络文化传播主体用设置门槛、加强行政审批的传统办法已难以规制。政府部门的管理理念落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缺乏整体思路和统筹规划,运用新技术强化管理的水平很低,对网络文化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往往鞭长莫及。 最后,法律法规体系很不完善。对网络的管理,法律监管是必须构建和遵守的底线。近年来,国家和部门制定了一些对网络文化管理的规定,但绝大多数是从以往文本中移植过来,同网络飞速发展的现状不能很好地协调。由于网络文化产品的独特性,如何判断色情、暴力、毁谤等不良信息所造成的后果,还没有十分明确的指向,也没有相对明确的取证规则,裁定依据相对模糊。对近来出现的“网上恶搞”人人喊打,却于法无据。另外,互联网跨国传播、越境传播的特性为司法管辖带来极大挑战。 看不到网络发展对文化发展的巨大作用是可悲的;看到了网络发展的影响而不采取行动,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科学的管理则是可怕的。 下一代互联网的出现呼唤文化管理创新。 三当前,推动网络文化管理创新的努力应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认真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思路。针对下一代互联网出现带来的种种变化,国家需要组织力量充分研究,密切关注技术进步的成果和实际发展的进程。要承认对网络主体事前监督的困难(但并非取消事前监督),加大事后追究的力度,并在追究和处罚时分级划定责任,做到定责清晰,执罚有据。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网络文化的效能。 二是借鉴国外经验,健全管理规定。比如对网络游戏的管理就可以借鉴国外电影、游戏分级制度的办法,区分一般和特殊、成年与未成年,按照年龄身份做出明显界定,分类管理。各国对互联网的管理方式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值得关注:即有关管理规则与国家法律接轨,尽量扩大国家普通立法的周延性,使其适用于广泛领域,这使得互联网管理能够纳入法律轨道,做到有法可依。 三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合理划定管理边界。政府的网络管理体系既是权力体系,又是责任体系。要加大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的力度,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超越部门利益的狭隘局限,构建以内容管辖为主,属地管理相配套的监管体系,提升国家对网络文化发展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建立与网络虚拟社会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明确“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管理思路,精选管理目标,突出管理重点,有所为而且有所不为。 三是提升管理手段的技术水平,力求与管理任务相适应。 四是切实提高利用网络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网民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在互联网发生巨变的前夜,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和挑战,我们依然有理由乐观地相信,困难与克服困难的办法始终处在一个此消彼长的进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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