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什么是自由贸易?
简单地说,自由贸易是在商品交易上不实施关税和进口限额。这一定义的概念是基于市场是最好的策略的理念,使消费者以最好的价格得到最好的物品,从而增加环球的财富。免关税和除去国家保护机制的最终目标是让市场不受约束的自由运营。但是自由贸易的门径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并非所有的交易国是同等的,且交易的物品和服务也不一样。所以在一个综合环球化的经济体制里,自由贸易的传统定义不再有效,因为服务交易迅速增长,导致新的壁垒代替了传统的交易屏障,如关税与进口限额。
国际贸易壁垒的三类范畴
·关税(如海关税收)
·非关税方法(如合法的执行屏障,如限额)
·投资屏障(限制外资参与,企业董事职称国籍的管制,或限制资金的回归)
6.什么是版权及版权对文化产业的重要性?
版权授予创作者独有权来将他们的作品在商业和非商业上的开发,且受到法律的保障。版权法规的补助条规是“相关权”(“Neighboring Rights” or “Related Rights”)。它是用来保护表演者(如演员,歌唱者和音乐家),唱片制作者和广播机构的独有权。创作者的文艺创作(如书籍急其他文字作品,音乐著作,绘画,雕塑,软件和电影作品)至少在他逝世后五十年内是受到版权法规的保护的。
在“相关法规”下,表演者的独有权是批准他们对演出进行复制并用于公共传播。唱片制作者享有的独有权是批准复制、发行和公共传播他们的唱片,而广播机构的独有权是批准节目广播、卫星转播、录制和公共传播。
版权和“相关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奖励创新作品,确定创作者应得的酬劳的合法性:这也是文化产业能够成功发展的主要因素。
复制设备的普及和数码技术的发明是导致盗版了的增长和文化产业销售的下降。盗版物品对创作者的损害是他们应得的销售版税的减少。最受盗版影响的产业是出版业、唱片业、视听业和软件制作者。
版税收集社是创作者和其他版权与“相关权”拥有者发起的组织,专门授权进行创作者作品的经济开发。由于版权的复杂性,版权拥有者的独有权不能合理得到运用,它们代表版权拥有者寻求他们在经济利益上的损失。其责任是收集和分配在商业运作中通过保护著作权而得到的版权利益。版税收集社创始于音乐和剧院企业,而今运作于电影、视听、复印、多媒体、数码复制和电子传播等企业。版权的集体管理简化了版权授予的途径,对版权所有权的实施非常重要,
7.什么是关税和贸易协议(GATT,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便于协调和调节国际经济合作成立了几个机构,它们是“布列顿武什机构”(Bretton Woods Institutions),即今天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原本的计划是要启动第三个机构来处理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组织(ITO, 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虽然这一机构并没有成立,但在筹备过程中,几个国家开始商讨关税条规的减少合并。这些当时被接受的贸易条规和关税援和成了1947年的《关税和贸易协议》(1947 GATT),且在1948年一月生效。从1948年至1994年,在其他多国团体管制的缺乏下,GATT供于大部分世界贸易的规律。至到1994年被世贸组织(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代替之前,GATT 是临时性的协议和组织。在此期间,虽然在多国协议上有所增加,但它的基本法制和1947年刚组成时没有两样,且它继续尽力的减少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大部分的税减和贸易障碍的援减是通过一系列八次的多国回合而达成。最后一次的协议称为“乌拉圭回合”。虽然GATT作为特别贸易组织已不存在,但它的协议仍然继续下来。旧的条例称之《GATT 1947》,更新的版本合并到新的WTO 协议,称为《GATT 1994》。
8. 什么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永久性的政府际团体,它通过多层次协议以便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环球贸易规律。1986年至1994年的乌拉圭世贸回合引导致WTO 的成立且是关税和贸易协议(GATT) 的继承者。这新的组织也决定不限于处理物品的交易,如此之前的GATT,同时也处理在服务和智能财物(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交易。WTO 的主要功能是监督成员国所接受的贸易协议的执行,举办贸易协议座谈会,处理贸易争论,监督和考察各国贸易政策。
1994年四月签署的《马拉喀什宣》(MarrakechDeclaration)支持乌拉圭回合商谈的成果和新的贸易组织的成立,WTO 在1995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如今它已拥有139个成员国,占有超过90%以上的世界贸易份额,同时有30多个国家正在商议加入组织,成为会员。
译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