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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人妖被武汉警方遣返出境[图]

2006-7-11 阅读95次 本站网友夜凉如水发表  【字体: 】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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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07日08: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本报讯 (记者 肖丽琼 通讯员 夏洪波 秦千桥 汪世新) 昨日上午,7名来自东南亚某国的“人妖”被武汉警方依法遣返出境。据介绍,此举是武汉警方依据公安部要求,依法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6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称台北路某娱乐场所内有外国“人妖”表演。民警前往暗访,证实共有7名“人妖”进行非法表演,并搜集了相关证据。

经查,这些“人妖”均是该娱乐场所非法引入境内,先后于去年11月和今年5月持旅游签证入境。

警方介绍,邀请外国人来华从事营业性演出,需申请文化部门批准。“人妖”表演扭曲人格,格调低下,不属于文化交流项目,在我国属违法行为,国务院有关规定不允许“人妖”以任何名义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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