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地区农村如何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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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杭州市萧山区S村为例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其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农村文化建设的成效,并最终对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素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而意义殊为重大。
笔者以浙江省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杭州市萧山区S村为个案,同时适当地以该区其他几个村为参照,对发达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诸般问题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本文的调查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及文献查阅。其中,问卷发放100份,回收有效卷87份,回收率为87%。
现状
S村位于萧山区经济最为活跃发达的东部平原地区,现有人口2100左右,内外耕地2400多亩,工业企业19家,人均收入约为13000元,是一个典型的发达农村。应该说,S村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比较重视的,据笔者所见所闻,该村:(1)在村办公楼二楼腾出一间用作乒乓球室,引来不少乒乓球爱好者来此健身;(2)在村办公楼外边建有一宣传栏,张贴图片宣传资料,吸引了不少群众尤其是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目光;(3)村里出资订做浓缩村里工业、农业、党建、物质生活、精神文明各方面发展成就的精致玻璃匾额,分送给每家每户;(4)编辑出版了《S村志》,户均一册;(5)村里出资为每户安装有线电视;(6)组团参加2003年S村所在K镇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7)村里出资为每位退休老干部订了《益寿文摘报》,为每位组长订了一份《萧山日报》;等等。因此,实事求是地说,S村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是颇有些成就的。
问题
S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中的相当一部分不能归因于村里干部和群众的过错,而是源于宏观环境或体制因素,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
一是文化事业投资体制不够完善,无法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从现实来看,文化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低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文化事业投入横向比远低于卫生和教育事业投入、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又远低于城市文化事业投入是历时已久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不独出现在经济落后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亦如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缺场所、缺设施、活动不多、节目欠佳等许多问题由此衍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主要跟目前的农村文化事业投资体制不够完善密切相关。
农村文化事业投资体制不完善之处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政府及村级文化事业投入明显地存在轻文化倾向。由于地方各级政府乃至村级的干部考核制度明显地重经济发展、社会治安、计划生育而轻文化事业的倾向,兼之领导干部的观念偏差,致使从地方政府到基层自治组织始终难以将文化事业列为中心工作之一。文化事业在领导心目中地位不够重要,资金投入不足也势所难免。拿S村来说,在其2004年1至6月的财务支出中,“社会公益事业支出”为19.3万元,其中“文体”子项目的支出竟为零,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可能相涉的“宣教”项支出为0.5万元;另外,在总额为45.5万元的半年的管理费用支出中,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子项目“报刊杂志费”为0.5万元,但这些报刊杂志主要面向村、组干部,很少面向全体村民。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村级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在全部支出中的比例偏低,属于低投入水平。
其二,在有限的政府文化事业投入中,又明显地存在重镇级文化事业建设轻村级文化事业建设的倾向。例如,S村所在的K镇这一两年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上的重要项目不少,2003年办了该镇历史上第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此外还投资约1100万元建一规格较高的镇文化娱乐中心,等等,所有这些耗资肯定不少。我们并非否认这些重大活动或项目的意义,我们只是认为地方基层政府在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时,其投入也应对村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充分的重视和适当的分配。笔者认为,包括乡镇文化站在内的许多镇级公共文化设施,由于距农民家过远,不能很好地满足文化消费愿望总体逊于城市居民的农民大众的需要,从而导致它们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因而,笔者认为,不少政府投入放到镇级不如放到村级效益好。
其三,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着过于依赖政府投入而轻视通过市场手段集资的倾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可以通过市场手段集资。就目前而言,包括S村在内的许多村都很少朝这方面努力。实际上,当村自治组织在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前提下,通过企业出资同时为企业安排某种合适的广告等方式,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集资,完全可以取得彼此受益、多方共赢的效果,因而是可行和可取的。
二是农村文化活动场地缺乏,形式比较单调,吸引力不够,影响面有限。从现实来看,S村存在着文化活动场地缺乏、活动不多形式单调、吸引力不够、影响面有限的问题。
第一,文化活动场地很少,文化活动设施缺乏。根据笔者的观察,S村唯一可以算是文化活动场所的就是村办公楼二楼中的一间房子,这间房子被用作乒乓球室。该乒乓球室固然也有些村民前来光顾健身,但由于整幢楼的特殊性质、特定的作休时间,因而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村民对它的使用机会,影响了它的效益的发挥。篮球场虽说有一个,可属于小学的,在校园之内,不便于村民们经常使用。其他如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甚或戏台之类的文化活动场地,目前都还没有。
第二, 室内简单文化活动较多,室外氛围浓厚集体文化活动明显偏少。问卷调查显示,87位被调查者中有39位认为村里的集体文化娱乐活动较少,有36位认为没有,比例分别为44.8%和41.4%,可见在大多数村民心目中,村里的集体文化娱乐活动过少。如果要说村民们有文化活动的话,那应该主要是在家看电视了。在回答“您打发闲余时间的一般方式是什么(多选)”这个问题时,有55位选择了“看电视”,占63.1%,其次是“看书看报”,再次是聊天串门。(见表一)这些都表明,S村大多数农民群众在闲余时间里,选择的主要是室内的、简单的、氛围不够浓厚的文化活动形式,其中以看电视最为普遍和典型,至于看戏、看电影以及一些赛类具有浓厚氛围的集体文化活动则几乎没有。
第三,村组织和举办的文化活动多,村民自发型文化活动少。在S村,笔者发现,建宣传栏、订报纸、编村志等一系列文化建设成果几乎都是村里领导班子积极作为的结果,相比之下,村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罕见其有。
对策
S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上述诸般问题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这些问题在许多同是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只不过是问题的数量多少与程度深浅不同罢了。就此,笔者提出以下几条对策建议,以期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包括S村在内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健全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的政绩考核体系,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出力度。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更多的注意力、精力和财力投入农村文化事业等社会主义建设的薄弱领域或薄弱环节。为此,当前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就是要尽快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加大农村、文化事业等领域的发展状况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以使政绩考核体系变得更加科学和完善,真正顺应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促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资金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动力源,因而,必须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财政支出力度。
对于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来说,建立健全新的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对于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重心调整,以更大精力抓本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二,增加政府文化事业财政支出在村级的分配比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增加政府对农村文化事业投入的前提下,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将更多的资金分配用于村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而有效地降低农民群众参与村文化活动的成本,提高各类农村文化物品的使用效益,扩大各类农村文化活动的参与面和受益面。至于政府对村级文化建设投入的方式,可以因时、因事而异,或政府出资统一采购分送给各村,或以奖代拨、代补等,都可尝试。
第三,开拓新的筹资渠道,多方面筹集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如前所言,政府和村自治组织,其中尤其是前者,应承担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出资者的责任。而为了谋求农村文化事业更快、更大的发展,还应该采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如通过市场手段向企业等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像笔者考察过的萧山区H镇X村,其经济发展水平不如S村,但该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却颇有成效,而这离不开该村多元化的筹资渠道。X村建体育活动室、篮球场、戏台等诸多文化基础设施,春节期间请剧团演戏等多种文化活动,都主要由村里自己出资,同时适当地向企业募捐一些,村民则自愿捐资。
第四,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我们的调查显示,村民们认为最需要的文化基础设施依次是户外健身场地(39.1%)、图书馆(16.1%)、体育活动室(14%)、阅览室(9.2%)、戏台(9.2%)和其他(6.9%)。据此,笔者以为,除了实现每家每户通广播、有线电视、网络之外,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最起码应该建设一个集电视播放、图书借阅、报刊阅读、各种棋类、少数球类(如乒乓球)等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的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俱乐部,以及一定面积的位置合理的户外健身场地。而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俱乐部建成后,其所拥有的资源同样存在一个使用效益的问题,笔者认为,通过为农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和组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为农民服务,更容易引起农民的兴趣。
有了文化基础设施,还要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或文艺节目,使全体村民都能不出村即可参与和欣赏到自己喜欢的文化活动或节目。应鼓励和支持有相同爱好的村民组建文艺团体,以进一步活跃农村文化氛围,推动农村文化事业持续发展。
第五,推行文化示范户活动,提高农村文化建设的效果。选择部分有一定文化基础、政治道德品质较好、闲余时间较多的村民,作为村里的文化示范户(或文化中心户)。有关政府部门及村里通过一定的专项资金或书报碟片等文化资源扶助,使他们通过座谈讨论、技术辅导、表演示范等方式,将他们从书报上学来的知识、听读到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身拥有的知识技术等文化成果和精神财富,传播给周围的农民群众,从而有效扩大农村文化活动的 参与范围。
第六,积极组织农村文化艺术人才培训,扩大农村文艺积极分子队伍。宣传和文化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当地文化馆的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对各村的文艺积极分子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当地农村各类文化艺术的“老师”。然后,通过这些本地“老师”带动出更大的文艺积极分子队伍,营造出更浓郁的农村文化氛围,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
第七,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使文化市场主体积极下乡为农民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为使农民群众吸收到更丰富的精神食粮,很有必要让许多积聚于城市中的文化资源流向农村。为了使这种流动得以实现,除了继续开展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引导的文化下乡或送书下乡之类的活动外,更主要的应该是激励、推动各类文艺剧团、书店等文化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地下乡,将其文化产品推向农民家门口,而这自然离不开包括文化事业单位在内的整个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实践证明,只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激活这些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它们肯定会积极为农民群众送去精神食粮。当然,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不可缺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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